
近日,歐盟理事會正式通過《歐洲氣候法》修訂案,以法律形式確立了歐盟到2040年溫室氣體凈排放量較1990年水平減少90%的中期約束性目標。這一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新目標,不僅填補了歐盟從2030年減排55%到2050年實現“氣候中和”之間的政策空白,也標志著全球主要經濟體在氣候治理領域邁出關鍵一步。然而,這份修訂案也折射出歐盟內部在理想與現實、雄心與生計之間的艱難權衡。
立法歷程:從政治承諾到法律義務
此次《歐洲氣候法》修訂案的通過,是歐盟氣候立法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。歐盟于2021年通過的《歐洲氣候法》原本確立了到2050年實現氣候中和、到2030年減排至少55%的目標,并要求歐盟委員會適時提出2040年的階段性目標。2025年7月2日,歐盟委員會正式提交修訂提案,建議將2040年減排90%的目標納入法律框架。該提案參考了歐盟氣候變化科學咨詢委員會建議的90-95%減排區間。
經過近8個月的審議與磋商,歐洲議會與歐盟理事會于2025年12月達成臨時政治協議,最終在2026年3月5日獲得理事會正式批準。修訂后的《歐洲氣候法》將在《歐盟官方公報》發布20天后正式生效,并直接適用于所有歐盟成員國。
核心機制:85%境內減排 5%國際碳信用的組合路徑
根據歐盟理事會發布的公報,2040年氣候目標的實現路徑呈現出顯著的靈活性特征。在落實90%的凈減排目標時,歐盟境內須實現至少較1990年水平減排85%——這意味著歐盟絕大多數減排努力仍需在成員國內部完成,涉及能源、工業、交通、建筑等關鍵領域的深度轉型。
作為補充,修訂案首次明確允許成員國從2036年起,通過購買來自其他國家的“高質量國際碳信用”,抵消最多5%的排放量。這些碳信用的使用設有嚴格門檻:必須來自《巴黎協定》締約國的可信溫室氣體減排項目,并符合國際通行的環境標準,以防止“漂綠”風險。
這一機制設計是此次修法最具突破性的亮點。此前歐盟委員會的提案中,國際碳信用比例原定為3%,最終文本提高到5%,反映出法國、葡萄牙等成員國在談判中爭取更大靈活性的努力。這一路徑設定既堅守了歐盟本土減排的主體責任,也為成員國和企業實現目標提供了有限的回旋空間。
政策聯動:碳排放交易體系(ETS2)推遲一年實施
與2040年氣候目標一同獲批的,還包括對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的調整。《歐洲氣候法》修訂案將覆蓋建筑、道路交通等領域的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(ETS2)的全面運行時間,從原定的2027年推遲至2028年。這意味著,針對家庭取暖和汽車燃料的碳定價機制將延后一年落地。
ETS2是歐盟“Fit for 55”一攬子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,旨在為建筑和道路運輸部門的燃料排放設立獨立的碳交易市場。此次推遲實施被外界解讀為對民生領域轉型成本的務實考量,為成員國和企業提供了更充分的緩沖時間,以平衡減排壓力與社會公平。
然而,這一推遲決定并非沒有爭議。據歐洲環境局分析,ETS2原本旨在覆蓋占歐盟總排放量三分之一以上的建筑和交通領域,而這兩個領域的減排進展長期緩慢。推遲一年意味著2027-2032年間將減少約500億歐元的碳配額拍賣收入,專門用于支持弱勢家庭綠色轉型的“社會氣候基金”也將因此縮水約100億歐元(16%)。
而在2026年2月,瑞典、丹麥、芬蘭等國曾聯合反對進一步推遲ETS2,認為任何額外的延期都將“實質性削弱歐盟氣候政策的有效性”,并增加家庭和企業的投資決策不確定性。
政策背后的博弈:從“純粹境內減排”到“有限開放碳信用”
此次《歐洲氣候法》修訂案最引人注目的變化,是歐盟對國際碳信用態度的重大轉向。這一轉變背后,是歐盟內部在理想與現實之間的復雜博弈。
歷史教訓:歐盟碳市場最初曾允許企業使用國際碳信用進行抵消。在2013–2020年期間,EU ETS明確允許使用《京都議定書》下的清潔發展機制與聯合履行機制的碳信用。然而,隨著大量“低成本、高爭議”項目涌入,過度發行、環境完整性受損等問題隨之而來。歐盟碳市場自2015年起不再接受第一承諾期的碳信用,并在2021年徹底叫停所有碳抵消機制。
重新開放:此次的修訂案重新引入國際碳信用,但設置了嚴格門檻。碳信用須來自“伙伴國可信的溫室氣體減排活動”,符合《巴黎協定》第六條機制,并由聯合國監督機構進行監督。歐盟委員會表示,此舉旨在提供“安全網”,以更經濟高效的方式實現氣候目標,并確保公正轉型。
各國博弈:在成員國層面,德國的關注點在于保護工業競爭力——新條款規定,若歐盟產業因氣候政策面臨嚴重風險,可觸發審議并調整減排路徑。德國工業能源協會認為,此舉有助于平衡產業減排壓力與成本。
法國則圍繞核電爭取戰略空間,成功推動將國際碳信用使用比例從3%提高到5%。法國核工業戰略合同明確將核能定位為“法國和歐洲氣候戰略的基石”,而其在2025年4月發布的《巴黎協定兼容且高完整性碳信用使用憲章》更使其成為全球首個為企業使用碳信用制定國家級規范的國家。法國在核能和碳信用兩條戰線并行推進,共同服務于確保其在歐盟低碳轉型中擁有政策主動權、保護以核電為支柱的能源體系的核心利益。
而波蘭與捷克擔心目標影響經濟和能源安全;意大利及匈牙利則擔憂對重工業的沖擊。
爭議與批評:這一機制甫一公布便招致環保組織批評。智庫機構“碳市場觀察”指出,開放國際碳信用違背了歐盟2040年“以國內減排為主”的初衷。根據生態研究所的測算,5%的比例雖然看似微小,但實際抵消的排放量可能占2040年目標減排量的30%。
產業沖擊:汽車業首當其沖
對于汽車行業而言,2040年減排90%的目標具有深遠影響。這一目標直接壓縮了2035年燃油車禁售令的緩沖空間。根據2035年燃油車禁售令,除使用合成燃料的車輛及年產量低于1萬輛的小型車企外,所有在歐盟銷售的新車都必須實現100%零排放。
在2040年減排90%的目標下,車企不僅要在2035年實現新車零排放,還需在后續幾年優化生產工藝、降低運營排放,以滿足更嚴格的整體減排要求。這一政策壓力正在倒逼全球汽車產業鏈變革。傳統燃油車零部件企業的市場空間正被逐步擠壓,而電池、電機、電控等電動車核心零部件供應商的地位日益凸顯。
后續議程與國際影響
國內立法程序:《歐洲氣候法》修訂案生效后,歐盟委員會將提出相關配套提案,以落實具有約束力的2040年氣候目標。這涉及對碳排放交易體系、責任分擔條例、土地利用和林業條例等關鍵立法工具的修訂。
國際承諾:基于此次修法成果,歐盟將在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》第三十次締約方大會(COP30)前提交更新后的國家自主貢獻。此前歐盟理事會曾批準2035年減排66.25%至72.5%的指示性目標。
對非歐盟實體的影響:2040年目標可能推動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擴展至更多行業,并促進自愿碳市場的發展,為投資非歐盟碳市場創造商業機會。同時,歐盟對碳績效、透明度和ESG合規的要求將進一步強化。
觀察:理想與現實的平衡術
從整體來看,歐盟此次通過的《歐洲氣候法》修訂案,既堅守了2050年氣候中和的長期愿景,也通過國際碳信用、ETS2推遲等機制,為成員國和產業提供了有限的喘息空間。這場博弈表明,歐盟的氣候政策本質上是經濟競爭力、能源戰略與區域公平的綜合較量。
修訂后的《歐洲氣候法》將于近期生效。這些“靈活性”條款標志著歐盟在堅持長期氣候愿景的同時,正式承認了各成員國在經濟結構、產業競爭力與轉型起點上的巨大差異。如何在統一規則與差異化執行之間找到平衡,將長期考驗歐盟的治理智慧。
| 我也說兩句 |
| 版權聲明: 1.依據《服務條款》,本網頁發布的原創作品,版權歸發布者(即注冊用戶)所有;本網頁發布的轉載作品,由發布者按照互聯網精神進行分享,遵守相關法律法規,無商業獲利行為,無版權糾紛。 2.本網頁是第三方信息存儲空間,阿酷公司是網絡服務提供者,服務對象為注冊用戶。該項服務免費,阿酷公司不向注冊用戶收取任何費用。 名稱:阿酷(北京)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:李女士,QQ468780427 網絡地址:www.arkoo.com 3.本網頁參與各方的所有行為,完全遵守《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》。如有侵權行為,請權利人通知阿酷公司,阿酷公司將根據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刪除侵權作品。 |